业绩|基准刑期15年涉毒大案成功轻判,汉成律师专业辩护仅获刑2年

本案当事人Z先生入境泰国务工期间,因涉案住所查获大批量含管制精神类物质电子烟及配套烟弹,侦查机关固定物证、笔录后,以共同制造第二类毒品移送检方审查起诉。依据泰国《毒品管制法》及配套刑事量刑规范,该罪名基础法定量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,公诉机关审查全案证据后,出具十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。
1.庭前全面挖掘从轻量刑要素
接受委托后,我所泰籍持证律师 Amarin Thongpan 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,查阅案件材料,对案件事实、证据情况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全面梳理。经分析,当事人在事前并不知晓涉案物品的性质,在了解实际工作内容后也未参与具体加工行为,其在案件中的参与程度较低。
同时,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调查,如实供述案件事实,自愿认罪悔罪,符合泰国法律关于认罪从宽的相关规定。此外,当事人系初犯,无犯罪前科,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,家中老人及未成年子女均需要其照顾,具有依法酌情从宽处罚的基础。
2.庭审中大幅抵消检方重刑量刑主张
庭审中,控方依据涉案物品数量及相关指控,建议判处当事人15年有期徒刑。我方律师结合案件事实、证据情况及泰国毒品犯罪的量刑规则,重点说明当事人与实际组织、实施制毒行为人员在主观恶性和参与程度上的区别,认为其在案件中的作用相对有限,不宜与直接实施犯罪的人员适用相同的量刑标准。
与此同时,律师结合庭前提交的书面材料,对当事人系初犯、家庭经济困难、具有真诚悔罪表现等从宽处罚情节进行了充分说明,并结合泰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同类案件的裁判情况,就认罪认罚依法应当获得减轻处罚的幅度进行了论证,请求法院依法对当事人从宽量刑。
3.庭后进一步争取从宽处罚
庭审结束后,律师根据案件审理情况,向承办法官补充提交书面意见,进一步说明当事人的认罪悔罪表现、家庭情况及再犯可能性较低等因素,并就量刑问题提出意见。最终,法院综合案件事实、证据及相关量刑情节,对当事人作出了轻判。

法院经完整审查本案全部证据、听取控辩双方意见,全面采纳我所提出的全部辩护观点,作出从轻判决:
1. 被告人构成共同制造第二类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对比原基准十五年刑期实现大幅度减轻;
2. 并处罚金四十万泰铢(被告人若无法足额缴清罚金,可通过服刑折抵罚金,折抵监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)。

不少境外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仅主动认罪即可获得大幅减刑。但泰国法院量刑需综合全案事实、证据、情节综合判定,单纯认罪不足以对抗公诉机关重刑指控。
本案能够实现刑期大幅下调,核心依托两点专业优势:
其一,办案律师熟悉泰国涉毒案件裁判尺度,能够从卷宗材料中挖掘易被忽视的从轻事实,配套完整证据链条,为法庭从轻量刑提供充分事实与法律支撑;
其二,由本地持证泰语律师全程主导办案,会见取证、法律文书撰写、庭审辩论、庭后沟通形成完整辩护闭环,针对性对抗控方重刑量刑建议,普通当事人自行应诉难以达成同等辩护效果。
1. 泰国将含违禁成分电子烟归类为第二类毒品,仓储、分装、加工相关物品均可能被认定制造毒品,法定刑期普遍偏重,外籍人员赴泰务工需提前核实工作内容,规避涉毒风险;
2. 一旦卷入刑事案件,切勿消极等待庭审,尽早委托具备双语服务能力的本地专业律师介入,及时固定从轻情节,拓宽从轻处罚空间;
泰国汉成律所专注中泰跨境刑事法律服务,团队配备泰国本土持证刑事律师与专业中泰双语办案人员,深耕在泰华人出入境、跨境商事、涉毒等各类疑难刑事案件,多年来多起重刑案件均成功争取大幅减刑、下调罚金等有利判决,为在泰公民、中资企业提供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庭审全阶段一站式法律保障。如有跨境刑事、民商事法律相关咨询需求,可随时联系汉成律所专业团队。



